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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中心运行制度措施
阅读次数: 添加时间:2016/05/07 发布: 管理员

1.中心管理体制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中心三级管理体制,如图所示。学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实验建设总体规划、经费预算、实验用房调配、设备采购与固定资产管理、安排教学计划等。学院负责中心的人员安排、实验建设方案、经费管理等。中心具体负责实验室建设、设备管理与维护、安全卫生健康教育与管理、实验教学安排、实验教学考核、教学资料存档、开展实验竞赛、对外交流等。

2.实验管理制度 学校及化学化工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制订有仪器设备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施。学校制订有《南京工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实验教学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实验教学中心安全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中心档案和基本信息管理办法》《南京工业大学教学实验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南京工业大学低值品、 材料、 易耗品管理办法》。化学工程与工艺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制订有《化学工程与工艺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化学工程与工艺实验教学中心损坏、丢失仪器赔偿制度》、《化学工程与工艺实验教学中心低值品、易耗品、材料管理办法》等,确保实验仪器的良好维护和有效运行。

3. 实验运行模式实验中心教学运行模式如图 1-10 所示,采用平台式、开放式运行。
平台式运行。中心为不同专业、不同教学要求和内容的实验课程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实验教学平台。各专业实验教学计划由校教务处统一下达,由中心统一安排教学任务,充分发挥了实验教学装置的利用率,实现集约、高效运行。
开放式运行。所有实验平台均对学生开放。开放式运行有预约式开放和项目式开放两种。预约式开放是指学生可以通过实验网站进行预约实验,经管理人员确认后,就可以在预约的指定时间内进入实验室学习。项目式开放是指学生为了开展科技创新项目活动而对学生开放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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